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下称《行动方案》)提出排名前三炒股配资,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将显著低于现役先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进一步拓宽,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
记者了解到,《行动方案》是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政策拼图”之一。除此之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在抓紧出台电解铝、数据中心等其他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实际上,为推进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节能降碳目标,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印发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同时,为深入挖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节能降碳潜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分领域、分行业专项行动计划,针对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等4个重点行业的首批文件已经印发。
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
记者注意到,制定《行动方案》,旨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按照计划,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显著低于现役先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水平,为煤电清洁低碳转型探索有益经验。
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进一步拓宽,建造和运行成本显著下降;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对煤电清洁低碳转型形成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
《行动方案》同时提出改造和建设方式,包括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其中,在生物质掺烧和绿氨掺烧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生物质燃料能力和具备掺烧10%以上绿氨能力,燃煤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项目发行REITs
《行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的措施。具体包括,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力度。
同时,《行动方案》提出,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对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在统筹综合运营成本、实际降碳效果和各类市场收益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
另外排名前三炒股配资,《行动方案》还提出,优化电网运行调度。研究制定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方法。推动对掺烧生物质/绿氨发电、加装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设施部分电量予以单独计量。电网企业要优化电力运行调度方案,优先支持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在线官网配资观点